外遇抓姦法律流程與注意事項解析

2025-05-16
常見問答內容
Q1:什麼是「抓姦」?
抓姦,法律上稱為「捉姦在床」,指在配偶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時當場抓到。這是民事離婚與刑事告訴中最具力道的直接證據,但實務上極難發生,且涉及隱私、合法性與安全風險。
 
Q2:外遇與抓姦在法律上有何區別?
「外遇」是通俗說法,指配偶與他人發展婚外感情或性關係,不一定構成法律責任。
 
「抓姦」則指實際捉到配偶與第三者性交行為的事實,可作為民法離婚與求償依據,並可依《刑法第239條》提出通姦罪告訴(僅限發生在2020年5月前的行為)。
 
目前通姦除罪化後,仍可民事求償,並透過蒐證主張配偶違反忠誠義務。
 
Q3:可以合法跟監、裝GPS、偷拍來抓姦嗎?
不建議自行違法蒐證,否則可能觸犯以下法律:
 
妨害秘密罪(刑法第315條)
 
無故錄音、攝影他人私密行為(刑法第315-1條)
 
個資法違反
 
強行入侵他人住所也可能涉及侵入住居罪
 
若需蒐證,建議找專業合法的徵信社或律師協助規劃,確保資料能在法院被接受。
 
Q4:抓姦時一定要有第三人見證嗎?
是的。依民法與法院實務,若欲主張捉姦在床,需有第三人(如親屬、徵信人員、警察)一同進入現場確認性行為事實,才能避免「自導自演」的爭議。
 
若單獨抓姦,對方否認發生關係,則證據力薄弱。
 
Q5:配偶外遇,我可以要求哪些賠償?
配偶若與他人發生婚外性行為,即違反婚姻忠誠義務,可依法請求民事賠償。具體項目包括:
 
精神慰撫金:常見求償金額為新台幣10萬~100萬元,視證據力與雙方社經地位判斷
 
律師費、徵信費用:可部分請求作為損害金額
 
離婚訴訟附帶賠償:可在提出離婚時一併求償
 
提醒:只能向小三或小王其中一方求償,不能同時對兩人都請求相同金額賠償。
 
Q6:外遇若不構成性行為,還能求償嗎?
可以,但難度較高。若有以下情況仍可提出民事訴訟:
 
曖昧訊息明顯有性暗示或計畫
 
有親密接觸(擁抱、接吻)照片或影片
 
常態約會、過夜的紀錄
 
法官會依具體情節、配偶是否悔意、原告精神受創情況等綜合認定。
 
Q7:我想抓姦,找徵信社有風險嗎?
找徵信社是蒐證的重要選項,但需慎選合法業者。注意以下幾點:
 
是否有合法登記與徵信執照
 
是否簽有委託契約,內容具體
 
是否保密當事人資訊
 
提供之證據是否合法,能否作為法院採用之佐證
 
另要防範不肖業者用「設局抓姦」或「偷拍私密畫面」的方式交差,反而讓委託人陷入法律糾紛。
 
Q8:外遇後該不該離婚?
離不離婚是個人抉擇,但建議在決定前思考以下幾點:
 
是否還有信任基礎或願意修復關係?
 
配偶是否誠懇悔改、願意中斷不當關係?
 
雙方是否有子女及共同財產需協調?
 
離婚後的經濟、生活是否能自立?
 
對方是否持續對婚姻不忠且拒絕改善?
 
不論是否離婚,重要的是保留證據,讓自己在法律上有保障。
 
Q9:什麼時候該請律師?
建議在以下情況諮詢或聘請律師:
 
有意提出離婚與求償訴訟
 
已掌握證據但不知如何使用
 
擔心自己蒐證方式違法
 
遭到對方反控或威脅
 
有複雜財產或子女監護爭議
 
專業律師可協助整理證據、擬定訴訟策略,保障當事人權益。